指腹为婚,中国旧时包办婚姻的形式 。
指腹婚,又称胎婚,中国旧时包办婚姻的一种形式。两家主妇同时怀孕时,父母者便指腹为媒,若所生为一男一女,即结为夫妻。此俗约形成于六朝,多行于富豪官宦之家,目的是为了延续门第之间的平等关系,通过婚姻互相制约。另外, 民间还流行一种背带亲,即婴儿时期由父母作主定婚。这一婚俗,即使在封建时代亦遭非议。元代规定“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襟为定者,禁之”。
指腹为婚,指两个女人都怀着孕,两家人中有人约定,如果两人生出一男一女,那他俩长大后可以结为夫妻。
一般来说,两个家庭里的人相处友好,有可能是世交,都对对方知根知底,还有进一步增加友情和信任的愿望,才有指腹为婚的可能。
这也仅限于历史时期,当时儿女的婚姻大事都由父母决定,即使生出来的男或女,一方有生理缺陷,或两人长大后身份、背景、地位差距过大,双方家长也要信守承诺,让两人适时完婚。换在今天,就不会有这种现象出现了。
定亲就是对特定的某男某女婚姻的约定,在约定之日起,这一对男女就是未婚夫妻了,在没有解除他(她)们俩个之间的婚约之前,这对男女都不能与别人结婚。
具体形式要根据这一对男女的具体情况,我们国家大,民族多,风俗习惯不一样,地区之间的差别很大,社会的进步,其形式也不断的发展,有的就是一句话,有的还要举行一定的仪式,在我们家乡还要请客,要请来亲戚朋友摆上酒席来宣告这一对男女的定亲,并且男方要给女方聘礼,数量有多有少,根据具体情办理。
过去还有指腹为婚(就是两对夫妻的妻子都怀孕了,两对夫妻相互约定,如这两个妻子所怀小孩在生下来以后,系一男一女的话,长大以后就结为夫妻,由当时的两对夫妻共同约定两个小孩的婚姻),等等!现在自由恋爱,双方有一个表态(就是男女朋友)也可视为定亲了,有的见过双方父母等亲人也就表示定亲了,总之,形式没有具体规定,男女双方同意,两边家庭认可就可以了,也有些完全由自己做主。这就是定亲的意思,我这样回答,不知道你明白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