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朝代初立,颁布新法,大多会吸取前朝严刑酷法的危害,设立相对比较宽松的刑法。就像汉朝高祖,吕雉,文帝都曾削减酷刑,隋唐都曾删除以前的不少苛酷刑罚,宋元明清又逐渐恢复严刑峻法。
题目的问题并无依据,从情理来说,立朝越久,各种问题显现的越多,相应的法规也会越立越多,管的越来越严,直至改朝换代。此所问就是没有论据的乱提说法混淆视听。
墨家不主张严刑峻法。
墨家认为,社会***和战争根源于人们之间不相爱的道德堕落,儒家所提倡的“亲亲”根本无助于全社会道德品质的重构,而唯一可行的救世之方只能是“兼相爱、交相利”。
在刑罚方面,墨家主张“赏当贤,罚当暴”“***者死,伤人者刑”,是很合理的。尽管他们在执行的时候,只讲纪律,不讲情面,给人留下严苛的印象,但因其比较公平公正合理,所以不宜称之为严刑峻法。
墨家讲究兼爱非攻,法家讲究严刑峻法,彼此之间的方式不同。
墨家约产生于战国时期。创始人为墨翟(墨子)。墨家是一个纪律严密的学术团体,其首领称“巨子”,其成员到各国为官必须推行墨家主张,所得俸禄亦须向团体奉献。墨家学派有前后期之分:前期思想主要涉及社会政治、***及认识论问题,关注现世战乱;后期墨家在逻辑学方面有重要贡献,开始向科学研究领域靠拢。
墨家的主要思想主张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的相爱(兼爱),反对侵略战争(非攻),推崇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节用),重视继承前人的文化财富(明鬼),掌握自然规律(天志)等。
因为墨家思想独有的政治属性,兼之西汉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官学勾结政策,墨家不断遭到打压,并逐渐失去了存身的现实基础,墨家思想在中国逐渐灭绝;直到清末民初,学者们才从故纸堆中重新挖出墨家,并发现其进步性。近年来经过一些新墨者的努力,墨家学说中的一些有益观点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