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碰上呢?不说《礼记》有什么规定,就是民间的红白事应该碰不上,南方不了解,因为没有参加过南方的喜事和白事,不知道当地是怎么规定的,就说中原地区的郑州,那里的规矩是老早起来发送人,八点左右,整个百事就结束了,剩下的时间留给办喜事,就不会与白事相遇;再说天津,天津是上午发送人 ,上午白事就结束了,因为天津晚上才办喜事,根本与办白事的碰不上;我们河北唐山是上午办喜事,接媳妇,中午到饭店举办婚礼,唐山发送人是下午,也不会相遇。
当然任何事都有特殊,唐山二婚是下午办,有可能相遇,但是这种情况也不会发生,因为白事结束的早,中午一点前就去火化场了,应该也碰不上!不管是白色还是红事,每个地区都有约定成俗的规矩,一般碰不到,如果你说一个小区,一个正办白事,另一个门口准备出嫁,这个问题可以讨论一下怎么办?***如真的相遇应该让白事的先走,因为死者为大,一般情况是遇不上的!
在农村,如果红白喜事迎头撞在一起,谁该让路?谁该先走?在古代如果喜事,碰到白事的时候,喜事就会主动让白事先走,因为古代人们特别主重礼仪。四死亡的人,是装棺材里面下葬的,官在什么年代,都是比老百姓地位高,死人装入棺材,代表棺位加身,民间的一切事情都得让着官走。作为儒家思想文化,人们也非常尊重正常死亡的人,因为儒家道家,都是讲求死人为大。所以说当迎亲的队伍,遇到白事的队伍,都是主动让道,或者另外改道。还有一种说法,喜事碰到白事,是一个好的吉祥三宝之事,三宝代表,福,禄,寿,这三宝。过去人们对三宝都是可求,不可遇,如果遇到了,说明办红事的队伍,吉星高照,幸福,财富,寿福,都有了,以后家族后代会越来越好。民间也有一部分人,不太懂得这些道理,主要是他们被自己的狭埃观念所***,总认为喜事遇到白事,是一个很不好的事情。有的人还会口里不停的暗自辱骂对方,其实他这样做是不对的,那样反而对自己不好,丢失了天意送给你的三宝之物。红事遇到白事,主动让道,实际上是双赢的事情。因为世间万物都是自由天意决,这就好像人们买***,经常买***的人,不一定中奖发财,不经常买***的,确有机会中奖。就是这个意思,人们活在人世间,什么事情都是有机缘的,是你的财富想不要都不行,不是你的财富,你得到了也会失去。随着现代社会文明不断进步,人们的认知度更高了,都继承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百善孝为先,礼让有加,互相包容互惠的美好精神文明。对传统文化更加的理解和尊重,孝道从小培养,不断进步。
别的地方不清楚,笔者本地这样的情况几乎就不存在。因为红喜事都是晌午前迎娶结束了,而白喜事都要等到下午差不多3点后才开始,也可能就是彼此迁就、免得碰上了各自都尴尬吧!
笔者本地红喜事特别讲究“早娶”,一定要在晌午前把新娘子迎娶进家门来,这个时间点一般都是“抠”的很准的。迎娶新娘子的车辆,从新郎家出发的时间基本都是定在9~10点之间,新娘家发嫁时间最多也就耽搁1小时吧,而到新郎家的时间都会控制在12点之前;正常情况下,都是在12点整点开始进行婚礼仪式,这个仪式也不会超过2个小时!
笔者本地白喜事比较讲究“晚送”,也就是说,送葬时间差不多都会安排在15点以后。这样的安排,一方面代表着亲友们的依依不舍,另一方面也是注意避免遇到红喜事“让路”问题的尴尬;虽然是“人死为大,入土为安”,万一“红喜事”真遭遇了“白喜事”,那肯定是要礼让的,但是谁家也不愿真的去遭遇这样的“霉头”。时间点上的有意错开,有利于社会和谐与和睦!
新时代新风尚,尤其是当代社会更加注重红白喜事从简,再加上交通和信息的越来越便捷,在许多时候,这样的“遭遇”都是可以通过人为沟通而有效避免的。再者说了,无论红喜事还是白喜事都是家庭比较重大的事,“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风轻云淡”,在此重要关头确实“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有人会斤斤计较这个“谁先谁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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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都是红事主动避让白事,让白事先行。在民间有句俗语:“死者为大,入土为安”主动让路,也显示出对死者的同情和尊重。
另外还有个原因,农村有个风俗,发丧后,棺木在路上不准歇息或停留,一直要送到坟山或墓地,才能停下来,有的路途长的,要准备几班人轮换抬送。
所以,农村人都懂这个理,红事主动让白事,是合理的,也是应该的。
危险报警闪光灯有三种适用场景
临时/应急停靠
特殊气候
车队出行
在路况复杂的城市道路或国道省道驾车,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路边应急停车,此时需要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下文称双闪);目的是为提醒其他车辆及时发现,方式有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追尾。高速公路车辆是不允许无理由停车的,能停车的场景仅限于车辆故障或爆胎导致无***常行驶,在此种情况下应将车辆驶入应急车道并即使打开双闪,之后则要迅速撤离车内的成员并疏导到护栏以外,最后取出随车工具中的三角警示牌树立在车后大于100米远的位置,这是标准的应急处理流程。
特殊天气双闪使用依据
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81-2: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驾驶时,如遇到雨雪雾霾冰雹等特殊交通气象条件并导致能见度低于100米时,车辆能打开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以及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由此规定可以得出双闪是可以在行驶中使用的,同时雾灯也不仅限于雾天使用,对于这两点有很多车主存在误解。
同时这项规定引申出的理解以及实际用车的实际情况并没有那么教条,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城市快速路、高架桥梁道路以及路况复杂的下路,在这些路段如出现同样的气象条件且无法应急停靠,车辆同样可以打开双闪等起到警示作用。在这种气象条件中大部分司机都会懂得双闪不是提醒停车而是提醒车距,即使存在无解出现了刹车的情况但导致后车追尾的概率也会很低,总比直接撞击前车要好的多。所以在特殊的天气中双闪灯还是可以正常使用的,但不能滥用哦。
车队出行
按照规定车队出行首先要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批,获批后在出行时可以打开危险警示闪光灯起到提醒其他车辆必然的作用。不过能获批的车队基本都是有特殊任务的特种或特殊部门车辆,社会车辆基本不会被批准,但是有两种情况比较特殊:婚车队、丧车队。红白事是中国传统文化或民俗中定义的人生最大两件事,因这两件事可以在没有任何审批的前提下获得一定程度的“特权”,这是群体意识形成到的道德情感关怀。所以在经历这两件事的过程中车辆的管理也会适当放宽,组队行驶时可以使用危险警示闪光灯提醒其他车辆让行,大部分车辆都会选择避让。
总结:理论与现实中需要使用危险警示闪光灯的场景大致如上所述,简而言之是可以用但是不要滥用,这种灯光一定程度等于“索取更多路权”,而道路是公共***,所以在能不占用时则不要使用,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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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白事优先,毕竟死者为大。不过这具体需要看什么情况,什么时间了。家里去世的什么人等多重因素来解答。
比如说,明天结婚,男女方的爷爷奶奶突然今天不在了,一般都是选择沉默下来,不对外公开,借口身体不舒服之类,先结婚,一旦吃过中午饭,立刻对外公开家里有人去世了。
如果说是男方父母不在了也会选择先隐瞒下来,婚礼结束在公开,不过也会提前秘密通知女方家属,告知情况。
如果是女方父母,估计先举行葬礼,在安排婚期。女方家不会先结婚的。
如果不是特别近的亲属,那该结婚还结婚,该葬礼还是葬礼。
我本家一个奶奶去世的时候,不过不是这种情况,而是正是除夕夜去世,我那堂叔跟家里长辈商量了,暂时不公开,过年时候我们还照样去拜年,等初一中午一过,才对外公开家里有人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