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哪些人还活在梦里,不反对嫁给爱情,但我觉得嫁给现实应该更合适一点,自古中国三道坎,结婚生子有个家,结婚不等于爱情,但是有了爱情才有婚姻,嫁给爱情是***,是梦幻。愿每个女孩都能嫁给爱情,每个男孩都能娶得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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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给人无限遐想,什么是嫁给爱情呢?在这里真模糊不清,到底是嫁给了爱情,还是嫁给了自己的本能选择,(不违心,没有利益的驱使)在这里有两个例子供大家参考。
1:三毛,要说她嫁给了爱情,大家不反对吧,和荷西爱的轰轰烈烈,一生在流浪中生活,不物质,只有爱情。相信读过她那篇《梦里花落知多少》的人深有感触。
在后来到和歌王王洛宾感情纠葛,在爱情里无法自拔,直到香消玉损。
2:林徽因:要说她嫁给了爱情,有反对的吗?(评论区留言我看看)在她的豪情世界里有三个举足轻重的男人:一个是风流文人,浪漫诗人因她而死的徐志摩。一个是学界泰斗为她终身不娶的岳金霖,在加上赫赫有名的建筑界***梁思成。
都是嫁给爱情的典范人物,到底她们经历了什么样的生活,不做评论,每个人的出发点不一样,结论肯定也五花八门。
记得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那些情愿坐在宝马里哭的人,她坐在自行车后面是笑不出来的。
爱情只是自己的感觉,她和物质无关,她抛开了一切世俗。所以爱情才是最美好的故事!
我同事,当初大学毕业不顾家人反对,不顾两地工作,无房无车,毅然嫁给大学时男朋友,因为两人都是才工作,收入不高也没有存款,连结婚都是两个人一起借了一万元摆的酒席,后来日子好了,有房有车了,男人也有外遇了,离婚收场。
我同学,大学毕业跟着信誓旦旦的男友去了新疆,因为男方家里条件不好,同学妈妈都给女儿下跪了也漫留住她。可是到了新疆一切要从头开始才发现男友是个眼高手底,不务实的人。后来生了两个儿子,一人一个各回各家。
我邻居家姑娘,初中毕业自己谈了个男友,也是一穷二白,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家里坚决反对,可那姑娘却偷偷跟她男朋友跑了,怀孕了才又回来,可回来是回来了,却三天两头被男人家暴,动不动就哭着往娘家跑,因为她一提离婚男人就打她,所以也离不了婚,只有自己受着了。
我总结,女人要嫁给爱情,就一定要擦亮眼睛选对人,因为男人穷还是有原因呢。如果不确定自己有双火眼金睛,还是务实一点好。
当初嫁给爱情的人现在过着幸福的生活。我身边有几对这样的例子。他们刚结婚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后来通过努力拼搏,买了房子和车子。日子过得不错,婚姻生活也很幸福。有的还买了两套房子。因为嫁给了爱情,没有一对是后悔的。
爱情本身就很神圣的,相信爱情,也是人类做到了最高境界。当然,也有一部分失败的。但终归是少之又少,从相爱一直走入到坟墓。相濡以沫是人类的最高境界每个人类都应该照此发展。做到真正懂得爱情的真t
一生就伴侣可以分几次手,怎么看这个问题呢?大家各有不同,各有所想。
不过我认为和伴侣最好一次手都不要分。因为两个人经过长时间的接触,建立了联情,不论结婚时心情是喜还是欢,或者身不由已,等等。二个人即然已经结婚就会成为生活伴侣,当你们领结婚证的时候,那个指印安上后,对每个人即有法律的责任,也有道得的责任,从此后你不再是单身,做任何事即要对你负责,更要对伴侣负责,这就是责任婚姻,在八十年代前的人大部分都是如此过的,当然也有过不下去,走向婚姻的破裂,但是那时的人说离婚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但感情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只好分手,但二次结合的人不多。
现在虽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意识都发生了变化,对婚姻的认识也有所变化,有人不是常说,婚姻就是为了快乐,若过着难受不如离了重找,谁离了谁都能过,婚姻已成了一种生活享受,人们也要求婚姻质量,生活质量等等,现在的婚姻也就变成了生活婚姻。人和人之间的结合,在以前责任婚姻的基础上增加了生活质量的延伸。因而随着环境的变化,婚姻也在不停变化,人们的三观不同,对婚姻的认识也就不同了。但是不论生活怎么变,两个伴侣分手了,可能有种种原因,分手后双方又觉得感情还在,或者因其它因素,可能又复婚重新结合。但是婚姻不是儿戏,即然重新再结合了,双方因为已经过了一段时间生活,在生活中彼此的性格,优点,以及不足,可能已经比较了解了。一但结合都要能容下对方的缺点,再去重新磨合,找到共同点,好好过日子。很多夫妻,因为某某方面的原因,觉得婚姻无法继续了,于是就选择了离婚,可是离婚后,孩子跟父亲或跟母亲,生活过得不理想,孩子也不快乐,很多离婚夫妻,为了孩子能健康成长,最后选择复婚但即然为了孩子重新组合,这个婚姻就成了责任婚姻,双方就要负责任,过好自己的小家庭。
也有少数人可能过一段时间,又发生了感情破裂,那就不必再过了,说明两人感情确实不合,过不到一起。有些人有时爱把离婚经常说,那时不可取的,那个话说出来伤人,更引起对方的不满。
我的原则是,离婚这两字不能说,一但说出口,就说明经过考虑,二人实在过不到一起,那就只能分手了。不过爱是自私的,不是什么好马不吃回头草,为了爱只要两人觉得疏畅,想怎么过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