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根本就是两部不同的书,干嘛非要牵强附会,认为有关系?非要把西门庆对应上贾琏?潘金莲对应上鲍二家的 多姑娘还有尤二姐?王夫人对应上西门庆正夫人?如此牵强吸人眼球罢了。就像新时代最著名的两部长篇***《废都》和《白鹿原》,一个写市井,一个写文坛虽然地域相似,但是各有千秋,有何可比性?
首先,包拯在开封府呆过是不用怀疑的。他曾任权知开封府。但时间并不长。
包拯生于999年,1027年,28岁的包拯考中进士,被任命为建昌县知县。因父母年迈,包拯请求在合肥附近就职,遂改授和州监税。但父母仍不想让他离开,包拯索性辞去官职,回家赡养父母。直到父母双双去世才赴京听选,授天长县知县,此时包拯已经38岁了。
之后包拯的职务不断提升,所任职务也越来越高,到1062年,包拯任枢密副使,五月(农历)在枢密院工作时突然发病,二十四日即去世。仁宗为其缀朝一日。从他任天长知县之时算起,满打满算25年,他共担任过近十余个职务,但其中最出名的还是权知开封府。
在包拯25年的职业生涯中,在开封府任职时间并不长,从1056年12月接到任命,1057年3月上任,到1058年5月卸任,总共才一年三个月。但这段历史却是他最辉煌的历史,民间说起包拯,都会说“开封府包青天”。虽然官位不高,但在朝中也是声名赫赫,甚至归顺的胡人也以被赐姓包为荣。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百姓们认为其刚直不阿,不避权贵,再加上文学作品的渲染,包拯嫉恶如仇的形象就被树立起来了。历史上的包拯也的确是这个形象,只是许多事例并不发生在他在开封府的任上。比如怒斥为张尧佐要官的仁宗皇帝,将口水都喷到他脸上,此事发生在包拯任御史的时候。仁宗除了默默地将口水擦去,也没有其他的办法。
至于《铡美案》则是文学作品演绎,其中反应了百姓渴望出现一位秉公执法的父母官的心情,但个人认为,书中的包拯却并不秉公执法,这么说不是耸人听闻。
如《铡美案》中包公不调查不取证,看到陈世美后,凭个人印象就断言:“我观他一眉高来一眉低,就断定你家中必定有前妻。”他最擅长审讯而不是取证,惯于利用心理攻势摧毁被审讯者。并利用刑罚来弥补心理攻势的不足,动辄就要“大刑侍候”,王朝马汉等人如狼似虎,三口御铡寒气逼人,让很多人只好乖乖地“认罪服法”。
湖北省高级人民***副院长吕忠梅曾感叹的说:“我们不能象包青天那样办案’。意即包公不讲实证,总是利用特殊手段获取口供,甚至不惜装神弄鬼诱骗口供。但这并不是真实的历史,只是文学作品。这种说法实在有点言过其实。因为群众的眼睛才是雪亮的。
包拯(999—1062)是北宋时期的名臣,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进士出身。他秉公执法、一身正气,深受仁宗皇帝的宠爱,更因为明察秋毫,破案无数,被老百姓称之为“包青天”。
中进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远去为官,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期间长达十年之久,故以孝闻于乡里。
我们了解的开封包青天是真的吗?包拯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长(安徽天长)知县,颇有政绩。任满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自庆历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案,震动朝野。
我们了解的开封包青天是真的吗?包拯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先后出任京东,陜西,河北等路转运使,每至一地,都以减轻民间负担、改革弊政、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宽民利国」的经济思想。多次为了国家大事,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论斥权幸大臣,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纳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