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就是一个血淋淋的教科书的版本,应该马上得到整个社会的高度认识,人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往往选择的就是抵抗或者忍气吞声,但是故人说,兔子急了也咬人,我就不知道学校本来是以教育为主的单位,为什么没有,这个学校的校长应该追责而且必须追责,男孩的家长也应该付责,但是事情发生是以生命为代价,现在你才呼吁社会同情你,早你们家长干什么去了,有钱,有势要怎么样,别人没钱,没势但是人家和你一样有命,人家可以拿命来博,虽然说事过了不至于***,但是现在肯定有很多砖家会放马后炮了,我只能说事不关己,你怎么说都不为过,但是你们自己的良心会谴责你们,我个人的看法是,教育部门和法律部门也应该马上行动起来组织好,不要让这样世者痛,活者苦的在一起次发生,因为你们的钱,你们的势再也买不到后悔药及你们自己良心。
男孩欺凌本身的确罪不至死,相信女孩父亲也明白这个道理,让他不明白的是,校方和男孩父母在他一直多次要求却拖而不解决问题或不作为,至少是男孩父母高姿态避而不见,反正觉得其儿子在学校是强者不会受欺负,不见面和女孩父亲见面,能把我咋的,这种盛气凌人的高姿态彻底激怒了女孩父亲,才让他不惜以身试法举起屠刀,给男孩父母一个惨痛的教训。校方和男孩父母有着重大责任。前车之鉴,希望次***会引起社会上某些人的警醒!
1、首先有两点是需要肯定的,一、***肯定是不对的,一个人没有任何权利以及任何理由去对另一个人进行任何生命形式上的判处,更何况还是一个10岁左右的小孩,这种行为是必须要禁止的;二、小孩子肯定无辜的,10来岁的小孩,正是花一样的年纪,还是那么小,个人的一些价值观、对事务的判断能力都还尚未形成,还尚未感受到这个世界的酸甜苦辣,却必须向这个世界挥手告别,我想,这是多么的残忍啊。
2、在这件事情的本质上,我想两个人家庭都是有责任的,我向来的准则是:世事无绝对,有些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的,不是吗?且就像老话常说的那样,一个巴掌拍不响,不是吗?
3、从目前放出来的一些资料及视屏来看,女方家庭固然是弱势方的,我想,女方父亲的言称,其女儿已然被“不友善”对待将近一年,但我想,固然是有些夸张的,远谈不上“欺凌”、“欺霸”的,姑且用“不友善”好了。想来也不是无的放矢,其不会突然、也没有必要以此来污蔑一个已经倒在他自己刀下的小孩。但毋庸置疑,女孩父亲的性格是较为偏执及暴烈的,因此,他***用了最为直接,也最为残忍的方式来做了处理。
4、受害人的父母亲,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孩子教育的失败,对其言行的放纵,对事情处理上的慢待甚至是无视;这些无一不是导致这件事情爆发的因素。
5、但是,我觉得所有人却是都忽视了“最大”的责任方:学校。毋庸置疑,抛开行凶者来说,校方是负有最大责任的,往小了说,这是学校的管理不到位;往大了说,这是教育的失败。我甚至觉得这是现在中国教育界弊端的体现,我想,这还只是那些阴暗角落的冰山一角。学校搞区别教育,老师搞区别对待,开学第一件事就是填写父母的职业,家庭的经济收入状况等。而且我想,女孩子家庭的经济条件想来是不太好,社会地位不太高,长期处于社会的底层阶段,固而天然处在了弱势方;而受害人男孩子的家庭条件是比较优渥的,相较女方家庭而言,算是处在社会的中上层吧,故而自我感较为强势。这一点从女孩父母亲好像都是待业在家,而男孩父母亲都是有事业,有单位的,可一列而知。
我只想说,现在有些学校,有些老师,呵呵,乌烟瘴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