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己之私慷他人之慨什么意思,一己之私慷他人之慨什么意思啊

tamoadmin 百业资讯 2024-06-17 3 0

商鞅、申不害、韩非之间的思想有何异同?谁更能代表法家?

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称法家“法、术、势”三种类型,韩非则是集三种类型为一身的大成者,更能代表法家。下面稍微对四个人的法,做一点自己的理解。

“法”,指官府制订、公开宣布、强制臣民遵行的法律和制度。商鞅之法面面俱到,事无巨细,人无高下,皆有法可依,皆有规章制度。也是一种“明法”,百姓都能清楚地知道法律。

变法之初,朝廷争执变法与否,商鞅说,“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只要适应于现在的国情,可以强国,可以利民,祖宗之法也可以变,不必要强守古法,拘泥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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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在商鞅法律公布之前,为了取得人们的信任,就在城门处说只要有人能将木杆搬到指定位置就授予五十金,最后有人照办,商鞅就兑现诺言,这是著名的“徙木立信”故事来历。

商鞅严格执法。太子******后,处罚了太子傅:赢虔被割掉鼻子,公孙贾被脸上刺字。戎狄与秦国老氏族争水私斗后,渭水河畔依律斩首800人……

可以说特征就是:有法可依,颁法必明,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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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是皇帝驾驭群臣的一种招数,用阴谋的手段考查大臣的政绩,进而愚弄百姓。最典型的就是“藏于无事,示天下无为”,这是具体的驾御大臣的权术。实际的理解就是皇帝当大脑,设置一些耳目,再设置一些手,以此考察大臣、民众的言行,并对其进行奖惩。

要求君主“去听”、“去视”、“去智”,就是装聋作哑,装疯卖傻,不把自己内心多真实想法暴露出来,这使大臣摸不清君主的底细,没办法投其所好,也就没法掩盖他们自己的缺陷,只好兢兢业业做好份内事情。而君主通过其他阴谋手段,则可以看得明白,辨别出忠臣和奸佞小人。

类似明朝时期“锦衣卫”、“东厂”、“西厂”等帝王间谍机构。时刻当做帝王的眼睛,监视着各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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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上来讲,只是强调了官僚的执行能力,而且还是表面的能力,至于是不是诛心,是不是全力以赴,没有一点考察,并且没有对法、对民众有本质改善。

首先我们先看看这三位都是什么样的人:

1、商鞅:商鞅辅佐秦孝公,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他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他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战。一手巩固了秦国春秋时期翘楚的地位。

2、申不害:原本是郑国人,韩国灭掉郑国后,韩昭侯重用他为丞相,在韩国主持改革,他在韩为相15年,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重要的成果是吏治得到了有效的整合,军队管理也上了一个台阶,从而让周边各国逐渐提升了对韩国的看法,综合国力得以提升,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十五年间便使韩国强盛起来。

3、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曾拜师于荀子,与李斯是同窗。韩非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为后世留下了大量名言名著。他的理论也多为后世统治阶级作为立国立法的重要依据。

看过这三个人的履历以后,我相信大家在心里一定有一个评判了。首先,商鞅和申不害的变法,不管是以什么理念作为中心思想,都是从局部抓整体这一思路。而韩非则不同,他本身就是在这些法学大家之后出生,可以充分的借鉴之前法学大家们的思路,整合一身,然后再结合老师荀子的儒家思想,从治国理念上指点大的方向,统治阶级可以遵循这一综合思想去对应适应自己通知的相关办法。

所以我觉得,韩非能够代表百家争鸣时期,法家最权威的代表。可悲可叹,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被同学李斯所害。李斯也是深知韩非的厉害,怕他见到秦王后说服秦王改变统一六国的策略。提前面圣,陈列韩非罪行。可怜韩非,没有得到申辩的机会,就在狱中被鸩杀。韩非死后不久,韩国就被秦一荡二平。